购房意向书

时间:2024-04-14 11:22:13
购房意向书

购房意向书

现如今,意向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为表达合作意向,洽谈期间双方一般会签订意向书,一般意向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房意向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房意向书1

合同编号:-

购房意向书

委托方:

代理方:中视选房网(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购房意向书

委托方: (简称甲方) 代理方: 中视选房网(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400-881-500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北京市区/县(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购房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 %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购房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购房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 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 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中视选房网(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经办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

购房意向书2

一、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性质

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与拟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开发商与拟购房者签订意向书时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应当能够签订购房意向书。中介机构当时组织你与客户签订“购房意向书”,并无不当。因为法律关系总得通过合同等形式来明确。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各方依合同进行解决。但如果各方对是否违约、合同是否有效等问题产生争议,且各方又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则只能通过法院、仲裁机构来裁决,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开发商与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应当格外慎重,购房意向书签订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意向书合法有效?本人认为开发商应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由开发商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告知后,双方经自愿签订购房意向书。

从法律角度讲,意向书具有双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预约性,意向书的内容并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本约)为准,即使违约,承担的也只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第二重属性,在意向书的内容已具备本合同的构成要件时,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违约,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不必像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那样详细,购房意向书只是预约合同,只要具备合同基本条款即可,建议意向书有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购面积、认购价格、认购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开发商同客户签订的所谓购房意向书完全具备售房合同的条件,即应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其性质不再是购房意向书。

购房意向书三年成废纸

20xx年7月12日,仲先生与金轩公司签订《商铺认购意向书》,仲先生向金轩公司支付购房意向金20xx元,取得该公司所开发的一小区商铺的优先认购权。

20xx年6月30日,金轩公司取得该小区房屋的预售许可证,但在销售商铺时却未通知仲先生前去认购。

去年年初,等待了3年半的仲先生却被告知因商铺价格上涨,金轩公司不再认可双方原先约定的价格,而且商铺已全部销售完毕,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公司只愿向仲先生退还意向金。

交涉未果,仲先生于去年年末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院根据预约合同的性质,结合金轩公司的过错程度,以及仲先生在履约中的支付对价和可能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等,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认购意向书》;由金轩公司向仲先生返还意向金20xx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

上海市二中院认为,原审法院基于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意向书等客观情况,依法解除双方的预约合同,并由金轩公司返还意向金的判决并无不当,二审予以维持,但判决中1万元赔偿金额难以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在综合考虑上海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态势以及双方当事人履约情况的基础上,酌情确定15万元赔偿金额。

购房意向书3

刘先生大学毕业快三年了,在郑州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也逐渐稳定,于是准备买房子结婚。在郑州高新区,刘先生看到一个在建的小区很不错,就在上周带着女友去售楼中心看了看。由于开发商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售楼小姐建议刘先生先签订一份购房意向书,说是便于掌握 ……此处隐藏11964个字……代收费用,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1)本认购书;(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据。若为按揭,则同时还要带上以下证件和资料:(1)结婚证(或未婚证明);(2)收入证明原件;(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5)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l、乙方须持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时间及款额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交齐银行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代办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受国家政策及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利率、年限等变化,参照所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处理。若由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划款延迟,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处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的时间及款额交纳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延期一日,按应交纳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不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3、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要求退房的,则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若乙方要求调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甲方最新售价补齐房款差额。

4、本协议所属第一条约定之实际总房款为最终确定之事项,乙方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再要求变更,如因乙方此项要求导致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5、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乙方所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协议,甲方撤销本协议30天内应将所收款项无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若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此定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确认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即将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及项下相关约定,且对此双方无任何异议,若乙方以此为由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

销售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房意向书15

甲 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路××号楼×××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万元。

五、乙方应于甲方××水岸二期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已交纳确认金的收款凭证及乙方之身份证、印章至甲方售楼处(上海市松江区××路××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确认金转作等额购房款。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

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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